[社論]沒有人負責的政府,才是真正的食安危機

食安危機可以修法、可以補救,也可以重新建立制度;但如果一個政府開始失去「政治責任」,人民失去的,將不只是安心吃飯的權利,更是對整個民主制度的信任。

近日食安事件持續延燒,政府從檢驗標準、下架範圍到行政處置,前後說法多次調整,引發社會高度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進行食安專案報告,朝野爆發激烈衝突,藍白立委高喊「下台」,場面一度陷入僵局。

有人認為,這只是朝野政治攻防;但在我看來,真正值得全民思考的,不是哪個政黨今天在立法院占了上風,而是當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已經動搖時,執政者是否還保有「負責任」的政治文化?

民主政治從來不是要求政府不能犯錯。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保證食品安全百分之百滴水不漏,也沒有任何制度能夠完全杜絕風險。真正考驗執政能力的,不是危機是否發生,而是危機發生後,政府是否願意誠實面對、迅速處理、清楚說明,更重要的是,是否有人願意承擔政治責任。

令人遺憾的是,民進黨執政多年來,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套越來越熟悉的危機處理模式:先道歉、再成立專案、接著宣布檢討、最後承諾修法,等到輿論逐漸平息,一切又回到原點。至於政治責任,似乎總是停留在新聞稿裡,卻很少真正落實在行政團隊身上。

民進黨過去在野時,經常以最高標準要求執政者,強調「官員必須負責」、「首長應有擔當」、「重大事件就應該下台」。然而,當自己成為完全執政者後,政治責任卻逐漸被行政程序取代,被法律責任取代,甚至被公關操作所稀釋。曾經高舉的改革價值,如今卻成了檢驗別人的標準,而不是要求自己的原則。

回顧2014年台灣接連爆發劣質油品與餿水油事件,當時社會同樣群情激憤,政府同樣承受巨大壓力。行政院立即啟動跨部會應變機制,推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大幅修正,建立食品追溯追蹤制度、提高刑責與罰鍰,全面強化食品稽查與管理機制。行政團隊也進行人事調整,讓人民看見,除了制度改革之外,政治責任同樣有人承擔。

這並不是說當年的政府沒有犯錯,而是民主政治至少讓人民看見:政府願意承認錯誤,也願意為錯誤付出政治代價。人民可以不滿政策,但不能接受的是,重大事件發生後,竟然沒有人需要負責。

放眼世界,責任政治一直是成熟民主國家的共同價值。

英國採行西敏寺內閣制,向來強調「部長責任制(Ministerial Responsibility)」。部長不必親自違法,也不必親自犯錯,只要主管機關發生重大行政失靈,就可能因此請辭。因為民主政治認為,政治責任的核心,不是追究誰違法,而是讓人民知道,政府有人願意負責。

日本亦是如此。無論是食品安全、公共工程、交通事故或重大行政疏失,只要造成社會信任崩潰,主管官員往往主動請辭,目的不是逃避,而是承擔責任、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心。因為在成熟民主國家眼中,官位可以失去,但人民的信任不能失去。

南韓在世越號沉船事件後,國務總理鄭烘原公開宣布請辭,坦承政府未能守護人民生命安全,政治責任必須有人承擔。即使請辭無法挽回悲劇,卻讓人民知道,政府理解什麼叫做「責任」。

反觀今天的台灣,政治責任似乎正逐漸從民主政治中消失。

我們看到越來越多重大公共事件,從食安爭議、公共安全到能源政策,每一次政府的回應幾乎如出一轍:依法行政、全面檢討、成立專案、持續精進。這些作為固然重要,但如果始終沒有任何政治責任需要承擔,人民感受到的,只會是冷冰冰的行政程序,而不是一個願意對人民負責的政府。

政治責任,不是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追究的是「誰違法」;政治責任追究的則是「誰應該負責」。

一位部會首長或行政院長,即使沒有涉及任何刑事犯罪,只要重大政策失靈、監督機制失效、人民信任崩解,就應該思考自己是否仍適合繼續領導行政團隊。這不是政治追殺,而是民主制度最基本的責任倫理。

今天人民要求的,未必只是某一位官員下台,而是一個願意負責的政府;一個知道人民信任比官位更重要的執政團隊;一個願意用比在野時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的民主政府。

民進黨曾經以改革者自居,也曾經不斷要求前朝政府承擔政治責任。如今完全執政,更應該用同樣的標準檢視自己,而不是用不同的尺度面對人民的質疑。

因為民主政治最可貴的,不是永遠不犯錯,而是在犯錯之後,有勇氣承認錯誤、有能力改革制度,更有決心承擔責任。

如果一個政府連政治責任都可以消失,那麼今天受傷的是食安,明天受傷的,將是整個台灣民主制度最珍貴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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