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八年 張國煒確定單獨繼承180億遺產 星宇、長榮集團 私人事務不便回應

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於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據傳指定由二房獨子、現任星宇航空(2646)董事長張國煒單獨繼承,引起大房3子張國政不滿提出訴訟,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張國煒可獨獲140億元遺產,對此,星宇航空回應,是涉董事長私人事務,無法回覆;長榮集團則說,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

眾所矚目的長榮集團「家變」爭產大戲,今(14)日似乎得以告一段落。因為創辦人張榮發過去曾留下遺囑,表示將百億遺產全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並且接任集團總裁。不過此舉引發大房不滿,在張榮發過世後,大房3子張國政正式提出「遺囑無效」的訴訟。

張榮發密封遺囑中,指明「本人之存款及股票、不動產」全部由二房獨子、即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由張國煒擔任集團總裁,還留下遺願「願眾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

不過,大房三子張國政認為,張榮發非親自簽名,也未指定2人以上見證人,且未向公證人陳述自己的遺囑等,對張國煒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無效之訴」;張國煒主張,依醫療資訊及就醫紀錄,張榮發當時作成的遺囑有遺囑能力,且遺囑是張榮發在公證人楊昭國面前作成,筆跡經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為真,證明遺囑有效。

案經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張榮發遺囑具備遺囑要件,二審合議庭也認為,張榮發密封遺囑無任何病歷或醫師診斷書可證明張榮發於密封遺囑作成時無遺囑能力,且密封遺囑上張榮發的簽名,經調查局鑑定筆跡,鑑定結果與張榮發於100年至104年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會議簽名簿、台大醫院同意書上簽名的結構布局、書寫習慣相符,可認是張榮發親自簽署。

2014年12月16日張榮發委請劉孟芬代寫密封遺囑,長榮國際前董事長柯麗卿、時任總裁特助吳界源和法務戴錦銓在密封遺囑的見證人欄簽名,再請戴錦銓洽公證人隔天到住家辦理遺囑公證。公證前,也指定柯麗卿、戴錦銓、吳界源擔任遺囑見證人,張榮發請劉孟芬拿出前一天簽署的遺囑,給公證人確認無誤後密封,高院認定遺囑是張榮發所為,符合民法要件。

案經司法爭訟多年,一審宣判張國煒勝訴後,張國政上訴至高等法院遭到駁回,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今(14)日最高法院再度駁回,也就是張國煒將能依照遺囑繼承上百億的家產,全案定讞。

星宇航空發言人聶國維指出,這是董事長張國煒他個人的事情,他從來不會討論這部分的問題,目前他也沒有任何的回應,因此沒有辦法回覆此事。

長榮集團則表示,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

長榮兄弟遺產之爭纏訟8年,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2016年過世,其在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傳指定由張國煒一人單獨繼承百億遺產,遺囑內容引發大房不滿,大房3子張國政認為不具遺囑能力,提出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確定,張國煒將可獨獲逾140億元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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