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寵物店「1+2樓都是同屋主」?蔣萬安首次發聲

47歲寵物店老闆疑因遲未獲2樓鄰居同意,砸400多萬裝潢卻不能申請營業登記而走上絕路。事件延燒3天,繼寵物店和2樓鄰居「10萬修繕費」成羅生門後,今(28)社群平台出現鄰居爆料,指「1+2樓都是同屋主」,讓網友懷疑「太惡劣,根本就是蓄意坑殺」。當地紫星里里長謝佳惠面對媒體說,近日確實有很多傳聞,澄清說1樓房東是菲律賓華僑,和2樓屋主沒有關係。

內湖寵物店老闆輕生憾事引發討論,許多網友在Threads上分享事件相關資料,甚至還有人自稱編劇在寫劇本,也有整離前後時間點個疑慮等。其中有一網友寫道:從昨日到今日,我花了許多時間整理和爬文網路上能找得相關資料和留言,原因是我真心對寵物店老闆的遭遇感到無比同情。儘管二樓屋主是否曾經口頭同意,或是修繕費用爭議還是羅生門,雙方都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自己所說為真。但可以從至親好友到街坊鄰居乃至於一面之緣的客人,都陳述他們所認識的老闆是誠懇、善良、負責及有相當有愛心的人。出錢出力救助流浪貓狗,即使因此被流浪狗咬傷都不會抱怨;將女友從小學至高中四個小孩,視如己出,孩子們眼中相當照顧孩子的父親;員工們口中,為了毛孩付出一切,別家店不願意收的兇狗,或是路上被車撞死沒人負擔費用的動物,他都願意概括承受,甚至在這段期間仍又收留了三隻浪貓,但又非常體恤員工的好老闆;對他人都相當友善、親和,讓許多人願意在風口浪尖時為他挺身而出,所以我這樣一個並不認識他的人,才會知道他做了那麼多。這樣一個想照顧大家的人,究竟生前是承受多大的委屈和壓力可想而知,他可能到死都想不明白,他願意付出所有去照顧弱小,愛護生命的人,卻會遇到一個完全不管他人死活的人。是的,我當然知道,在法規上,二樓屋主完全有權利不簽同意書,就算一樓老闆親友們真的能找出他當初口頭承諾的證人和證據或是修繕匯款紀錄等,只要沒有白紙黑字的寫下來,對方還是可以在最後一刻反悔,而法律和政府也會站在二樓屋主那邊。畢竟,老闆這個年紀要在社會上做生意,就必須理解人心險惡,必須懂得自保之道,自己傻,對人性的理解不夠透徹是真的怨不得人。但不論過程如何,我還是對二樓屋主、工班如此冷血的言論和言行無法苟同,他們展現出人性中最醜陋的一面,別人多麼巨大的痛苦、掙扎都能視而不見,而自己的權益連一絲損傷都要計較。當二樓屋主對大眾說,一樓老闆的行為是情緒勒索時,我覺得可笑,你要一個扛著如此多人和動物的責任和幾百萬資金壓力的人,沒有權利展現自己的情緒嗎?當老闆在最後一次協商未果,一個大男人崩潰的在路上嘶吼時,那是極度的絕望和無助,在理性地尋求各種方法後,他還能怎麼辦?所以我痛很濫用情緒勒索這種詞,來形容去世老闆的狀態,這樣是不公平的。(以上為網友在奢將平台的說法)

此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蔣萬安與新北市長侯友宜今日一同出席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第七次組委會,媒體聯訪時被問到內湖寵物店之死一事,認為需不需要修法?蔣萬安表示,發生這樣的憾事非常難過,寵物店其實是一個愛的事業,但有時候因為氣味或聲音造成周邊住戶受到影響,所以108年之前是不允許在住宅區設置,108年後修法放寬,允許在住宅區設置,但必須左右兩戶與正上方的住戶同意,住部分避免未來長期跟左鄰右社有衝突。

蔣萬安說,接下來會請相關局處研究相關規定,是否有更妥適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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